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年区局及各派出机构等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鲜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横泾街道新齐路以东、泾南路以北 包组或产品名称:包 下浮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苏州鲜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年区局及各派出机构等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对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及各派出机构等食堂进行米、面或其他粮食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肉类、蛋类等农产品及其制品;豆制品;鲜奶酸奶及其他奶制品;调味品;干货杂货等预包装食品或者其他食品的供货及配送服务。 (一)卫生要求: 配送单位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严禁提供以下食品: 、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面点、早点等非定型包装食品); 、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 、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如因配送单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配送单位应承担对采购人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情节较为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法律处理 (二)食材供应要求: 、配送单位应具有一定的存放、仓储加工能力,对自产、购入食材认真检查并具有相应检测能力,严格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分类、分拣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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