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大东门站交通层广告灯箱安装项目询价比选结果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大东门站交通层广告灯箱安装
.项目概算:.万元
.采购方式:询价比选
.采购日期:年月日
二、项目公示内容
大东门站交通层广告灯箱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贝锦标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陆万陆仟零肆拾元整(¥.)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辅路与将军岭路交口号线科学城车辆段,联系电话:-。
三、项目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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