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自 年 月日- 年 月 日, 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同时提交书面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监督机构反映。、提出异议的主体应为参加此次招标的投标人。、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提出异议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异议的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办理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黑色墨水签字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后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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