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保利奥体大都汇栋物业及周边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主)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正弘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茂名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茂名新城城市建设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茂名市奥体大道号 招标人名称:茂名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附件: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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