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科研试剂与耗材采购管理平台开发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科研试剂与耗材采购管理平台开发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喀斯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号四层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科研试剂与耗材采购管理平台开发建设项目 服务地点:安徽中医药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三年,服务合同根据最终中标的服务商年度服务情况实行年度审核,合同一年一签,年度审核合格的单位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对年审不合格的,学校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五、评审专家名单:苏静秋(采购人代表)、杨乃仕、胡文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期限内向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号广电大厦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中医药大学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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