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鑫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强电工程施工单位招募结果的公示
年月日,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根据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鹰潭鑫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指定江西信江律师事务所担任鹰潭鑫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年月日,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根据鑫丰公司的申请,裁定对鑫丰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年月日,鑫丰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月湖中央项目一期强电工程续建施工的报告》。
为尽快推进月湖中央项目栋住宅楼强电工程的续建施工,年月日,管理人定向发布《关于招募月湖中央项目强电工程施工单位的邀请函》,对外招募强电工程施工单位为月湖中央栋住宅楼(栋住宅楼分别为#、#、#、#、#、#、#、#、#、#、#、#)进行强电工程施工。年月日,在月湖区人民法院代表的见证下,管理人组织债务人代表、债权人代表共同对报名的强电工程施工单位进行评审遴选。为节约破产成本,评审遴选采取最低价中标的方式。报名期限内,共有家强电工程施工单位报名,分别为江西百恒兴建设有限公司、江西万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江西鹏程电力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星佐建设有限公司。经评审遴选,最终选定的强电工程施工单位如下:
选定单位:江西百恒兴建设有限公司,报价:.万元。
第一备选:江西星佐建设有限公司,报价:.万元。
第二备选:江西万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报价:.万元。
第三备选:江西鹏程电力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报价:.万元。
如债权人、债务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招募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示。
鹰潭鑫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
联系人:包律师
联系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月湖中央销售中心二楼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