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浙中允采【2025】041号

二、项目名称:海盐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绮园消防工程(重新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500000(元)浙江中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386号紫荆大厦607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
1海盐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绮园消防工程(重新招标)海盐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绮园消防工程(重新招标)11670000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卞锦洪,何东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姚文峰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隆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符合,说明:1.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新世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符合,说明:2.未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及截图。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浙江中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51.557.062.056.8330.086.83
1浙江镇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0.156.551.552.725.6478.34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文件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中兴路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东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6038651

质疑联系人:0573-86038651

质疑联系方式:0573-86038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谢家路1479号科技大楼1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全思怡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6051676

质疑联系人:张宇菲

质疑联系方式:0573-8605167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张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3-8612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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