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项目(二次)
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本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原成交(中标)人为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自身原因于年月日,分别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采购人)和安徽和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发送了自愿放弃中标的函,放弃“《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项目(二次)”中标人资格,并说明弃标原因。
鉴于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和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决议,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现递补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为新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现将中标结果变更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习友路号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柒万捌仟元整(大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
自然灾害类应急资源分析、自然灾害类风险评估、事故灾难类应急资源分析、事故灾难类风险评估、《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
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为该项目组建专职的、高素质的项目管理服务人员,项目组成员不少于人(含组长),应保证项目管理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 .供应商在本项目的工作开展期间派遣不少于名项目组成员每天(:—:)驻省应急厅定点办公,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直至完成《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家评审工作。 .驻点人员需具有风险评估、应急预案或应急管理规划编制的相关工作经验,服从应急管理厅工作安排,不能胜任工作的,供应商应对驻点人员进行调换。 .项目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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