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银医项目合作第二批次项目
项目概况:根据我行(指招标人,下同)与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的银医项目合作协议,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现需进行第二批次银医信息化项目建设,具体内容为“财务机器人项目--医院综合支付对账系统及智能运营平台项目建设”。随着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数字化转型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财务科对医院综合支付账务对账、用药安全与医保合规、财务报表管理和银企直连系统进行升级,拟引入“财务助理机器人”在不改造现有系统的前提下,实现以上建设目标,用机器人力量为医院赋能,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招标范围:根据我行(指招标人,下同)与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的银医项目合作协议,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现需进行第二批次银医信息化项目建设,具体内容为“财务机器人项目--医院综合支付对账系统及智能运营平台项目建设”。随着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数字化转型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财务科对医院综合支付账务对账、用药安全与医保合规、财务报表管理和银企直连系统进行升级,拟引入“财务助理机器人”在不改造现有系统的前提下,实现以上建设目标,用机器人力量为医院赋能,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项目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段/包编号:/
资格条件:(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联合体投标:【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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