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审结果其他公示模板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台吨平衡重式电动叉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徐州徐工港口机械有限公司 通过 广东通耀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不通过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及型式试验证书未加盖制造商公章 广州浙杭叉车有限公司 通过 浙江吉鑫祥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不通过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及型式试验证书未加盖制造商公章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三一海洋重工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格审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南号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号 附件: 资审公示. 标段资审报告 (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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