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分行关于为易地交流干部租赁周转用房的相关规定,并经有权审批人批准同意,现对拟租赁房屋予以公示,请各位领导、同仁监督。拟为临河区易地交流干部租赁周转用房详情如下: 一. 出租方: 王飞 出租房屋面积:.平米。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办新华东街中兴泰富广场栋-号 。 产权证号:房权证巴房字第号 租金:.元(含税、物业费、取暖费) 房源推荐人:无。(小区公告栏广告) 二、公示期限公示期限: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联系方式 办 公 室:李红梅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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