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人民法院年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烈山区人民法院年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淮北市国信公证处 供应商地址:淮北市相山区鹰山北路华松时代南区栋 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烈山区人民法院年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淮北市烈山区境内 服务要求:烈山区人民法院年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采购项目,参与执行司法辅助工作,主要包括依照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开展案件的文书制作、提交送达、终本案件的传统情况调查以及调解、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协助拍卖等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寅忠(组长)、崔清明、顾权(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发改价格[]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窗体顶端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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