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人民法院年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烈山区人民法院年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淮北市国信公证处
供应商地址:淮北市相山区鹰山北路华松时代南区栋
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烈山区人民法院年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淮北市烈山区境内 服务要求:烈山区人民法院年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采购项目,参与执行司法辅助工作,主要包括依照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开展案件的文书制作、提交送达、终本案件的传统情况调查以及调解、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协助拍卖等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寅忠(组长)、崔清明、顾权(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发改价格[]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窗体顶端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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