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汕头市生态环境区(县)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年汕头市生态环境区(县)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废标理由: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深圳市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市仁山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提供的“便携式土壤重金属分析仪”为不同厂家的产品,但两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数报告中技术证明材料图片异常一致。根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投标无效。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年汕头市生态环境区(县)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昊达(采购人代表)、张宏彬、杨少琴、高文华、陈晓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和发改价格[]号文中的“货物类”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计算出收费金额下浮%后,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年汕头市生态环境区(县)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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