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徽商物流有限公司造价咨询定点合作供应商项目(二次)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一、项目情况 安徽省徽商物流有限公司造价咨询定点合作供应商项目(二次)(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完成评审工作,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费率:.%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报价费率:.%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盛康国誉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费率:.% 第四成交候选供应商:安徽鸿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费率:.% 公示截止日期为年月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 采购人:安徽省徽商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主任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栋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话: 电子信箱:@. 监督人:方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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