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一石头镇同心圩生态沟塘净化体系构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一石头镇同心圩生态沟塘净化体系构建工程

项目编号:2025ANNGZ002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0617

开标日期:20250708

 

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一石头镇同心圩生态沟塘净化体系构建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九地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翡翠路与上小路交口西南国际车城7#120室、成都市金牛区沙湾东二路一号世纪加州一幢一单元四至六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零伍拾陆万玖仟捌佰叁拾元整(2056983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180日历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庐江县石头镇人民政府、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石头镇鑫石路2号、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方式:0551-8256290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嘉煜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12167号

项目负责人汪工

联系电话:18856040904

 

公示期:20250712日至20250715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12167号,联系人:汪工,联系电话:18856040904。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主任,联系电话:0551-8737771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07月12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5小时32分23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5-07-12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5-07-12
    0天5小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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