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2025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合作合同》合同谈判结果报告

 


我司作为广州市海珠区2025年度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的承担单位(甲方),需与广州奥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广州市海珠区2025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合作合同》合同,特此开展项目合同书的合同谈判工作。合同计划号为JH251168,授予方式为直接谈判。

按照合同管理相关要求,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方恩权、陶涛、周子扬组成了合同谈判小组,与乙方就合同条款进行会议谈判,最终确定了合同内容。现将谈判情况和结果报告如下:

一、本合同实施依据:《广州市海珠区2025年度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合同书》和《广州市海珠区2025年度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申报书》。

二、本合同文本参照国家工程实验室纵向科研项目技术开发(合作)合同文件-合同合同文本(范本编号:J00WH78V03)要求编制与合同谈判。

三、乙方按以下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并完成考核指标:①负责组建专业的专利检索分析团队,全程跟进项目实施与验收,并对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保密;②围绕1个企业重点技术方向进行技术分解,制定检索策略,开展专利检索分析工作;③围绕1个企业重点技术方向开展专利导航分析,了解技术发展状况、竞争对手情况,形成1份专利导航分析报告;④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国有企业深入民营企业开展专利对接活动1场,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和示范成果推介会或专利成果科普化活动1场。⑤组织不少于1场重点企事业单位或高校知识产权座谈会;⑥协助甲方开展项目验收资料准备和参与项目验收工作。

四、合作各方确定,项目中乙方所承担任务应按以下标准提交最终成果:

1)专利检索文档1份              

2)企业高价值专利分析导航报告1份

3)专利管理及权益分配机制1份

4)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与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对接合作机制文档1份

5)1场重点企事业单位或高校知识产权座谈会,1场专利对接活动,1场高价值专利培育和示范成果推介会或专利成果科普化活动。

五、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经费为人民币 壹拾伍万元整(¥150,000 元),经费来源为广州市海珠区2025年度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划拨的专项经费。

(2)支付方式

甲方在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经费拨款到达甲方账户后,支付合同总价的80%,即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小写金额¥120,000.00);余下合同总价的20%,即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金额¥30,000.00),待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并收到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经费拨款后30日内支付。

六、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

七、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本合同最终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按《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市监规字〔2024〕1号) 和国家、省、市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通过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验收。

八、知识产权: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以下方式处理:

原由合同各方各自拥有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仍由持有方所有。对于合作开展项目中任一方获得的技术秘密,该合同方应及时向另一方提交书面技术资料。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及时申请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计算机软件版权等)。合作开展的项目所获得的技术成果、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九、其他条款:上述条款之外的合同条款,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合同稿(含合同条款与合同附件)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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