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华中师范大学校内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人工智能综合实验教学平台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元物质(深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技路号桑达科技工业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元物质(深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高性能科研智算一体机(核心产品)等 元物质(核心产品)等 元 (核心产品)等 台(核心产品)等 (核心产品)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威(组长)、匡汉明、陈远、程远国、曾江峰(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中标服务费按如下费率分段计算累进计费:人民币万元(含)以下:.%;-(含)万元:.%;-(含)万元:.%。③按上述计算所得金额下浮%收取。不足元的按元计。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本项目中标人为元物质(深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分。 . 相关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公告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提出质疑。联系人:刘刚,联系电话:-。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发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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