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贵州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办法(年版)的通知》(黔卫健发〔〕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版)》有关规定,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组对桐梓县、播州区妇幼保健院开展现场评审,桐梓县、播州区妇幼保健院按照专家组提出的评审意见及时进行了整改。经年月日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同意桐梓县、播州区妇幼保健院通过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向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科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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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附件:桐梓、播州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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