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三鑫集团有限公司交安项目防撞缓冲车租赁服务询比采购评审工作于年月日在辽宁省沈阳市结束,现将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成交价公示如下:
被否决响应的供应商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沈阳广川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供应商须知附录四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的车辆存在单车总质量不足吨的要求;湖北发发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未按照供应商须知附录四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全部的车辆检测报告;辽宁省亿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车辆数量不足台。
公示期为日。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供应商以外的、与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采购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其中供应商异议应通过“辽宁交投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向采购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电话:-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纪检监察部 电话:-
沈阳三鑫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电话:-
采购人:沈阳三鑫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造化村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号中国有色大厦楼
联系人:王森艳、于金鑫、赵琳、律红侠
联系电话:-
邮 箱: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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