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实验学校物业管理项目 |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实验学校共分为东、南、北三个校区,其中: 东校区位于深圳市坪山区新和四路,占地面积33187平方米,建筑面积101531.33平方米; 南校区位于坪山中心区北行政二路(规划中的兰竹本路)与长安一路交汇处,占地面积153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 北校区位于坪山区行政一路,占地面积40254.41 m²,总建筑面积23030m²。等,详见附件 |
1.安全保卫服务管理: 1.1进出口门岗24小时值班服务及安全保卫、值班及公共秩序管理。 1.2实行24小时门岗监控和安全防范,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等,详见附件 |
本项目合同期一年,投标总报价按一年计。本次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履约情况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否续签合同,但整个合同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协议期内所有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得改变,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则不再续签。双方每签一年协议后需到坪山区合同备案机构进行备案,并以此作为向国库中心申请付款的依据。详见附件 |
电梯日常养护:确定合理的电梯运行时间,轿厢内按钮、灯具、对讲电话(或报警警铃)、监控设备和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电梯运行稳定,开关门灵活,运行属实感好,平稳准确,风机运行无异响,照明良好。如果遇到设备故障,及时上报电梯维保公司由专业人员处理。 等,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