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职业技术学校食堂承包经营项目(包) 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徽王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紫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味多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五河县职业技术学校食堂承包经营项目(包) 项目范围:五河县职业技术学校食堂承包经营项目,中标人为在校师生提供早餐、午餐、晚餐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一年一签,采用 ++ 模式(一年合同期满,承包人各项考核合格,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年) 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遵守招标人各项管理规定。 五、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示结果有质疑,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 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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