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安徽合肥)储备中心光伏发电专业分包(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采购文件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安徽合肥)储备中心光伏发电专业分包(二次)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上海徽能时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灵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安徽星耀山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经评审小组评审,上海徽能时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定为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名称: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号滨湖时代广场栋层
联系人:黄工
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高速时代广场号楼室,联系电话:。
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未作答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党务部投诉,投诉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交控建工集团履约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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