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审结果交通工程公示模板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省道线高州至茂南段改建工程(潘州大道北)第四标段(+~+、+~+.)施工监理[项目编号:-]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贵州陆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北京中交安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河南大同路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北京科达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格审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高州市地方公路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茂名高州市高凉东路号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站前四路号
附件:
潘州大道北监理资审.
潘州大道北监理评标报告(脱敏无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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