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浩能源穆和新能源共享储能项目水冷无功补偿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长峡电力工程(安徽)有限公司委托,就利浩能源穆和新能源共享储能项目水冷无功补偿设备采购(招标编号:--)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于年月日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项目名称:利浩能源穆和新能源共享储能项目水冷无功补偿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 
 主要内容:利浩能源穆和新能源共享储能项目水冷无功补偿设备采购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贰万元整(¥) 
 资格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应优先拨打异议接收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本公示发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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