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车辆维修保养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喀什市新粤进口汽车修理厂
供应商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昆仑大道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喀什市新粤进口汽车修理厂
车辆维修维护服务
提供 辆公务用车日常换季保养车体保养、车内保养、烤铆喷漆零件维修、车辆小修、中修、大修、轮胎、汽车用品、电子设备、汽车装潢,轮胎、辅助车辆完成年审尾气排放达标等服务。
公务车辆维修项目(含车辆大、中、小修,及易损总成配件的更换);公务车辆保养维护项目(年度两次换季保养,含机油及各类滤芯的更换)。 维修、保养确保装备车辆安全行驶,保养使用副油需达到车辆要求的使用标准。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期限,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合同。
所有车辆维修配品配件为原厂质保,乙方所维修的车辆出厂,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要达到行业或部门标准,并对出厂车辆实行质量责任保障。车辆大修总成质保期为三年或行驶里程可达公里,配件质保期不得少于半年,中修、小修保证期为年。车辆小修或二级维护维修保质期应在个月以上。零配件装配要求:配件必须为原厂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建伦,刘涛铭,陈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取标准为成交金额万-万元,费率为.%;以上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同缴纳。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单位:喀什市新粤进口汽车修理厂;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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