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车辆维修保养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喀什市新粤进口汽车修理厂 供应商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昆仑大道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喀什市新粤进口汽车修理厂 车辆维修维护服务 提供 辆公务用车日常换季保养车体保养、车内保养、烤铆喷漆零件维修、车辆小修、中修、大修、轮胎、汽车用品、电子设备、汽车装潢,轮胎、辅助车辆完成年审尾气排放达标等服务。 公务车辆维修项目(含车辆大、中、小修,及易损总成配件的更换);公务车辆保养维护项目(年度两次换季保养,含机油及各类滤芯的更换)。 维修、保养确保装备车辆安全行驶,保养使用副油需达到车辆要求的使用标准。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期限,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合同。 所有车辆维修配品配件为原厂质保,乙方所维修的车辆出厂,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要达到行业或部门标准,并对出厂车辆实行质量责任保障。车辆大修总成质保期为三年或行驶里程可达公里,配件质保期不得少于半年,中修、小修保证期为年。车辆小修或二级维护维修保质期应在个月以上。零配件装配要求:配件必须为原厂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建伦,刘涛铭,陈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取标准为成交金额万-万元,费率为.%;以上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同缴纳。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单位:喀什市新粤进口汽车修理厂;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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