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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2025年)-敦煌市财政局林场中幼林抚育项目竞价成交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等文件要求,对本项目以邀请竞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竞价编号:2025LYNYYGCG-01

2.竞价内容:

建设规模:本项目片区“修枝+灌溉+林下清理”面积237.37亩,“补植+修枝+灌溉+林下清理”面积19.88亩。

建设地点:敦煌市肃州镇高台堡村北侧

建设内容

1)补植:补植树种主要是新疆杨5株、大果沙枣11株。均选用胸径不小于1.5厘米的苗木,质量要求必须符合《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标准规定的Ⅰ级苗木,须具有“三证一签”(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检验证书、植物检疫证和苗木标签或良种苗木标签),杜绝假苗、劣苗、病虫苗。严禁使用疫区苗木。

2)修枝:为保证林木健康生长,采用人工修枝的措施,高度一般不超过树高的1/3,修枝时节要在树液停止流动的严冬或早春为宜。修枝应选择主干上的中心枝作为领导枝,将其竞争枝及时除掉,摘去侧芽,修掉多余侧枝,促进高、粗枝的生长。修剪后的病虫枝应集中拉运到指定地点销毁,防止病虫扩散;无病虫害的枝可粉碎后就地掩埋或运出集中销毁。

3)林下清理:对项目区内枯落物进行清理,从而裸露出部分林地地面,以促进林木更新,清理时注意避免影响周边植被生长环境。清理的枯落物可堆积在林地指定区域或运出集中销毁。

4灌溉:在实施灌溉之前检修原有灌溉水渠及田埂,新建林带四周田埂,修复引水渠,疏通及清理引水渠底部泥沙及垃圾。确保每年灌溉 5次,连续浇灌3年。

修复成效目标抚育结束3年后,中幼林抚育作业区域应达到以下要求:补植苗木存活率≥70%,保存率≥65%。保留林木生长健壮,林分趋于稳定,开始健康生长,不发生退化,有补植的小班林木分布相对均匀,且补植苗木长势较好,树叶大小和色泽正常,无受损和病虫害现象。

3.采购预算金额:95800

4.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甘肃虹国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金额:95600

5.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

招标人:敦煌市效谷绿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敦煌市沙州镇祁连南路971号

联系人:王勇

联系方式:15709379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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