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新建项目工程监理项目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我部对场地新建项目工程监理项目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原采购结果变更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场地新建项目工程监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变更原因:
现经我单位查明:吉林省赛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拟派我单位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郭春生(证件编号)已经在年月日中标的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臻园区建设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郭春生在两个项目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既违反我单位《招标文件》的规定,也违反《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理单位履职尽责管理的通知》(吉建质〔〕号)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在我单位发现后,并与中标单位多次交涉,中标单位于年月日出具《关于郭春生总监重复中标的情况说明》,在说明中称已将高新臻园区建设项目总监由郭春生变更为孙逊,并于年月日上午:变更完毕。但实际情况是,经我单位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住建局查询,直至年月日,贵司在“吉林省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仍未办理变更手续。因我单位在建项目特殊,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开工,但是贵司的行为导致施工单位无法正常开工,造成工期延误。
根据代理机构中科弘建吉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依法变更中标结果的函》,经我单位本级会议研究。鉴于吉林省赛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郭春生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条第三、七款,第条,第条规定,顺延由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标。
(年月日::发布更正公告,内容一致,公示期限填写有误,公示期间--至--更改为--至--,此公告已作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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