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脊柱内镜手术动力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脊柱内镜手术动力系统):
废标理由:在资格审查期间,合格投标人不足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公布第号令)第四十四条“合格投标人不足家的,不得评标。”的规定,本项目不进行评标。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脊柱内镜手术动力系统):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评审专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脊柱内镜手术动力系统:万元
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福州弗士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单位授权书;未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的规定,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福州新凌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福州饶丰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流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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