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桃圆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龙河路与均河路交叉口永安农贸市场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六安市桃圆商贸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拟选择一家供应商,为裕安区税务局提供单位食堂食材供应,成交供应商需向裕安区税务局及所属第一税务分局供应食材,包括并不限于肉类及其制品、新鲜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奶制品、副食、粮油、干货、调料、物料等供应配送。配送地址为裕安区齐云西路和嵩寮岩路交叉口(裕安区税务局)和裕安区不动产大厦(裕安区不动产大厦)。
详见磋商文件
年月日-年月日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超、席正、刘庆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号文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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