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弘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覃塘区五里镇东流小学教学楼项目(E4508002851004119001)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贵港市覃塘区五里镇东流小学教学楼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8002851004119001 |
||
招标人 |
贵港市覃塘区五里镇东流小学 |
||||
建设单位 |
贵港市覃塘区五里镇东流小学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弘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工程为贵港市覃塘区五里镇东流小学教学楼项目,地址位于贵港市覃塘区五里镇东流小学校园内,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749.88㎡,占地面积437.47平方米,地上4层。拆除重建1栋4层教学楼,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
开标时间 |
2025年8月6日上午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厅(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8月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12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荷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荷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肆拾叁万陆仟肆佰叁拾柒元肆角捌分(¥4436437.48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方少声(注册编号:桂245142000109; 身份证号:452226********481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育平(身份证号:452502********701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项目名称: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高级中学4#教学楼项目; 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 合同金额:1392.13万元。 2.项目名称: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岭岑小学综合楼项目; 项目地点: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 合同金额:557.857668万元。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环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肆拾叁万柒仟柒佰叁拾柒元柒角壹分壹角整(¥4437737.71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黄建秋(注册编号:桂245151658370; 身份证号:450802********324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匡律华(身份证号:450981********323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无; 企业获奖: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霆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肆拾叁万陆仟捌佰叁拾陆元贰角捌分(¥4436836.28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黄忠锦(注册编号:桂245171866044; 身份证号:450603********181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胡业友(身份证号:450802********821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无; 企业获奖: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贵港市覃塘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4861411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