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司代理的长丰县政务云服务租赁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本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人因故放弃成交资格,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现递补第二成交候选人浙江思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成交人,现将成交结果变更如下: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长丰县政务云服务租赁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三、成交信息成交人:浙江思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交价:人民币大写贰万叁仟元整(¥.)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五、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天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室,联系电话:-。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长丰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政务服务中心楼室联 系 人:钱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室联 系 人:王先生、杨女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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