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灵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火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博学路东湖心路北幢层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第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大佳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白莲岩路与渡仙桥路交口科技园栋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灵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灵璧中学目前拥有东食堂和西食堂(不包含超市),现拟将校内两个食堂的经营权分别转让给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两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管理。两个食堂规模完全相同,均为三层结构,单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本次采购仅转让两个食堂第一层和第二层后厨和餐厅的经营管理权,其他区域和第三层不包括在内。校方提供主要设备,其余设备由承租方根据自身使用需求自行购置;灵璧中学在校学生约人。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学年(当年月日至次年的月日),采用+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每年.万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通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灵璧县金源里南门东侧古汴路号,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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