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浙鼎峰磋商[2025]183号

二、项目名称:2025-2026年生态环境重大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260000(元)浙江环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199号3幢5层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2025-2026年生态环境重大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2025-2026年生态环境重大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符合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符合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符合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符合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云龙,李爱柳(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吴东涛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浙江环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79.576.583.079.679.8389.5
1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54.545.059.553.09.7562.75
1浙江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44.040.050.544.8310.054.83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支付,按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招标的60%计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计算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爱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098919

质疑联系人:朱志华

质疑联系方式:13906780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79号一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家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510202

质疑联系人:林秋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8-2082121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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