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闫集镇—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乡镇食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萧县闫集镇—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乡镇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徐州禾木轩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苏豪时代广场
中标(成交)金额:伍拾捌万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蔬菜类▲、食用菌、水果、豆制品类、调味品、干货、花生米、小米、绿豆; 品牌(如有):禾木轩、锦明、东坡、卫鸿、盈收、卫鸿。 规格型号:满足需求 数量:数量由学校根据学生数据据实提供。 单价:食材单价由所中标乡镇中心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组成的询价小组,在制定食谱前对本乡镇所需的食材进行询价后确定,并将食材单价告知中标供应企业确定供应食材单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圣祥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龙霄公园北侧;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萧县闫集镇中心校提出投诉。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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