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大庄初级中学年-年食堂劳动力购买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泗县大庄初级中学年-年食堂劳动力购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膳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泗水街道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栋 中标(成交)金额:叁拾陆万陆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泗县大庄初级中学年-年食堂劳动力购买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需食堂劳务人数共计人等。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日历天(至年-年学年度)。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道翠、 张颖、周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及代理协议约定 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智能路号华业园栋,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