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05-441581-04-01-106514
投资项目名称 陆丰市蛟溪堤围达标加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陆丰市蛟溪堤围、螺河下游东堤、螺河下游西堤达标加固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陆丰市蛟溪堤围、螺河下游东堤、螺河下游西堤达标加固工程勘察设计
公示名称 陆丰市蛟溪堤围、螺河下游东堤、螺河下游西堤达标加固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8月20日 9时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商务评审得分

技术评审得分

投标报价评审得分

综合得分
1 (主)广州珠科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成)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0 37.60

19.85

97.45
2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36

28.80

19.98

84.78
3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26

29.00

19.67

74.67
4 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

28.40

19.84

66.24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主)广州珠科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成)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1440106598327701C 1 5624276.40(元)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勘察成果深度满足各阶段的设计工作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勘察设计工期:初步设计阶段工期45日历天。①勘察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成果文件;②设计工期:30日历天,收到工程勘察成果文件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工期25天;初步设计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25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编制)。

资格情况: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B132019732-10/1);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A144046729-6/1)

业绩情况:无业绩要求

刘学智

资质资格:水利工程正高级工程师(20230110129)

业绩:/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913201004258014876 2 5549812.56(元)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勘察成果深度满足各阶段的设计工作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勘察设计工期:初步设计阶段工期45日历天。①勘察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成果文件;②设计工期:30日历天,收到工程勘察成果文件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工期25天;初步设计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25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编制)。

资格情况: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甲级(B132006522-4/4);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A132006522-6/6)

业绩情况:无业绩要求

付东王

资质资格:水利工程正高级工程师(233200000161120015)

业绩:/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914401011905563164 3 5355191.16(元)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勘察成果深度满足各阶段的设计工作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勘察设计工期:初步设计阶段工期45日历天。①勘察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成果文件;②设计工期:30日历天,收到工程勘察成果文件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工期25天;初步设计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25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编制)。

资格情况: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B244022560);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A144022563-6/1)

业绩情况:无业绩要求

陈远照

资质资格: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1900101064410)

业绩:/

异议受理部门 陆丰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陆丰市人民路27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0660-888178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陆丰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 0660-8823556
联系地址 陆丰市人民路27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8月23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08月26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