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NZC2025-C3-990775-GXZJ
二、项目名称: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监测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50(%) | 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南宁市高新区高科路9号南宁东盟企业总部基地三期2号厂房第五至六层、三层301-1号厂房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监测服务项目 | 监测报告 | 根据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需求,开展全市范围内涉重金属等各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监测。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实施样品的采集、传送、制备、贮存、处置以及样品分析和数据处理等检测活动,保证检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以及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合同要求开展监测活动并在采样完成之日起计按规定时间提交监测报告,保证监测结果的时效性。 | 满足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监测服务项目内容要求。 | 以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收费标准》为监测任务金额计算基础,项目结算总款达到50万元后,合同自动终止。 | 符合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监测服务项目内容要求标准。 |
2 | 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监测服务项目 | 监测数据表 | 根据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需求,开展全市范围内涉重金属等各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监测。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实施样品的采集、传送、制备、贮存、处置以及样品分析和数据处理等检测活动,保证检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以及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合同要求开展监测活动并在采样完成之日起计按规定时间提交监测数据表,保证监测结果的时效性。 | 满足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监测服务项目内容要求。 | 以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收费标准》为监测任务金额计算基础,项目结算总款达到50万元后,合同自动终止。 | 符合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监测服务项目内容要求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傅其福,李铁林(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周益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委)文件“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本项目以预算金额为计费额,按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生态环境局或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3.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88.28分
4.成交下浮系数(%):下浮系数50%(其中,监测报告下浮系数:20% ,监测数据表下浮系数:30%)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3号
联系方式:黄工,0771-2630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15层
联系方式:0771-3120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电 话:0771-31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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