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历史档案扫描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5-210000-39017

项目名称: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历史档案扫描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历史档案扫描

供应商名称:沈阳紫光启明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寿寺街259号413室

中标(成交)金额:0.2695(元)

评审总得分:93.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历史档案扫描

服务类

名称: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历史档案扫描(C16030300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对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历史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文档及目录数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档案上下架搬运、档案整理、档案目录著录、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格式转换、数据质检、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备份等工作环节。

服务要求:满足项目施工要求、档案数字化整理要求、档案扫描要求、图像处理要求、档案目录著录要求、数据挂接要求、验收要求、数据备份要求、数字化设备及软件要求和其他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服务标准:国家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 国家档案局《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 《档案著录规则》(DAT 18-1999) 《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法【2013】283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弘、范丽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历史档案扫描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依据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2018]92号文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

地    址:元宝区兴隆街97号

联系方式:0415-2277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晟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站前东路34号

联系方式:13293481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倩

电      话:1329348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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