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历史档案扫描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000-39017
二 、 项目名称: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历史档案扫描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历史档案扫描
供应商名称:沈阳紫光启明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寿寺街259号413室
中标(成交)金额:0.2695(元)
评审总得分:93.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历史档案扫描
服务类
名称: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历史档案扫描(C16030300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对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历史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文档及目录数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档案上下架搬运、档案整理、档案目录著录、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格式转换、数据质检、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备份等工作环节。
服务要求:满足项目施工要求、档案数字化整理要求、档案扫描要求、图像处理要求、档案目录著录要求、数据挂接要求、验收要求、数据备份要求、数字化设备及软件要求和其他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服务标准:国家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 国家档案局《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 《档案著录规则》(DAT 18-1999) 《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法【2013】283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弘、范丽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历史档案扫描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依据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2018]92号文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
地 址:元宝区兴隆街97号
联系方式:0415-2277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晟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站前东路34号
联系方式:13293481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倩
电 话:1329348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