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比选的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止),具体如下:
序号
响应人名称
资格后审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
具体原因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通过
/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通过
/
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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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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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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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都(广州)律师事务所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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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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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后审结果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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