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医用耗材遴选引进项目采购结果(商务性审核部分)更正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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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项医用耗材遴选引进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更正内容:.第项(氟保护剂),由于商务性审核排名第一的有效报价供应商主动放弃,经需求单位确认,重新组织商务性审核工作;.第项(医用胶/硬脑膜医用胶/可吸收硬脑膜封合医用胶)商务性评审,价格计算结果,由于产品规格型号标准依据不统一,造成价格得分客观性存疑,经需求单位确认,重新组织商务性审核工作;
四、公示要求:
(一)公示期:年月日-月日
(二)如有关供应商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或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本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或者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采购程序违反采购相关规定的;.报价人之间或者采购人与报价人之间存在串通行为的;.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成交的;.违反采购相关法律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三)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质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提起质疑的日期。
(四)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其质疑应当具有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收到损害的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质疑不受理。
在采购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请向监督部门举报
五、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徐老师-
六、监督人联系方式(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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