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灵川县老旧市政供水管网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四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E4503002826004865001

招标人
 灵川县城镇供水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
 灵川县城镇供水服务中心
代建单位(如有)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至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灵东路两侧、灵乐路、教育局至十字街、百花南二路南侧、金龙路、东环路两侧(苏家村至希宇文化产业园)等段给水管网更新改造DN200-450的球墨铸铁及钢管约5120米。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11日

预中标人
 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4803468.71元
工期

94日历天

质量等级
优良 
项目经理

石春成(注册编号:桂245070800602;身份证号:452322********301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陆林娟(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20)0010991;身份证号:450323********152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业绩:(1)灵川县2022年背街小巷改造工程Ⅰ标;(2)灵川县八里街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一期工程I、II、III标段I标段;(3)灵川县污水处理厂臭气收集及处理工程总承包(EPC)。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市金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4816789.17元
工期
94日历天
质量等级
优良 
项目经理

黄炳晟(注册编号:桂245091012874;身份证号:450303********005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刘古月(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17)0008139身份证号:450332********062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业绩:(1)恭城瑶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建设项目附属工程;(2)叠彩区2022年度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程。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桂林嘉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4817341.30元
工期
94日历天
质量等级
优良 
项目经理

谢敏 (注册编号:桂245171864095;身份证号:431121********842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易芳 (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18)0003262身份证号:452329********1422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业绩:(1)凤鸣湖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程一一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污水管网修复堵漏)2)公平乡田心村委田心村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无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无 
公示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6816887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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