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重
二、项目名称: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仪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皖水路号中试科技园区一号楼室
中标金额:.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原子吸收光谱仪 品牌:珀金埃尔默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包怀忠(组长)、李广金、王庆利、王春华、余峰(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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