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年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年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清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号自编房 折扣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年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服务类(广州清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中的“监理服务项目列表”。 服务提供方应遵循《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监理服务项目管理指引(试行)》开展对信息化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并不限于以下要求: ()在项目采购阶段,协助采购人加强对采购需求的审核把关; ()在项目启动阶段,督促承建单位根据项目的目标和任务,制订详细、可行的实施计划并认真审核,监督承建单位按时、高质量完成各实施节点内容; ()在项目日常管理中,认真完成实施记录、会议管理、评审管理、信息管理、进度管理、变更管理、结算管理、支付管理、安全保密和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人员变更管理等工作,认真监督承建单位按时完成采购人提出的工作要求,并在时限前报告完成情况; ()在项目实施重要节点,开展系统设计管理、开发测试跟踪、设施进场和检验、审阅服务汇报材料、确认阶段服务成果、跟踪服务问题、部署上线确认、组织培训、试运行跟踪、第三方测评管理、组织交付验收、服务运行监督、考核管理等工作,对承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技术规范或者服务承诺的行为,及时发出监理通知书或按规定追究承建单位责任; ()在项目验收阶段,会同承建单位编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等材料,确认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和绩效后,方可组织最终验收; ()具备以信息化手段管理项目的能力,通过信息化系统实现项目跨年度管理,根据业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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