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公共事业.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新能源减碳项目二标段:组串式光伏逆变器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兴城市公共事业.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新能源减碳项目 项目编号 标段(包)名称 兴城市公共事业.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新能源减碳项目二标段:组串式光伏逆变器 标段(包)编号 公示开始日期 年月日 公示结束日期 年月日 标段(包)性质 国有企事业项目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 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 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其他公示内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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