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项目灯具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号 二、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项目灯具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中路号幢层北 成交金额:人民币捌佰陆拾柒万玖仟贰佰柒拾捌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路灯:套、-路灯:套、-路灯:套、光源模组:套、光源模组: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公告发布期限: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资格能力条件:本项目未作要求 .业绩:本项目未作要求 .信誉(荣誉获奖):本项目未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未作要求 .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无 .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无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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