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越秀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期)[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广东传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广州一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荣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广东荣基鸿业建筑工程总公司
通过
广州市第三建筑装修有限公司
通过
广东凯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不通过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公告第九条第款中小企业的条件要求
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东川路号东川大厦楼
招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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