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行政中心四小楼两轮电动车棚翻新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禹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钓鱼台街道冠宜大厦号楼层室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市行政中心四小楼两轮电动车棚翻新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市行政中心四小楼两轮电动车棚翻新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冯元元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通过邮箱(@.)提交。
()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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