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行政中心四小楼两轮电动车棚翻新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禹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钓鱼台街道冠宜大厦号楼层室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市行政中心四小楼两轮电动车棚翻新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市行政中心四小楼两轮电动车棚翻新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冯元元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通过邮箱(@.)提交。 ()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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