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能源费用托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恒通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金家村朝阳化工设备厂厂区办公楼 层、 室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北京恒通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能源费用托管
采购人指定地点。
能源费用托管期(以年为计算周期)内可采用的原始数据主要包括能源计量器具读数记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数据记录、能源统计报表、能源费用账单等。采购人及中标人可充分利用上述原始数据采用共同确认或以第三方能源审核机构测量和验证等方式确定项目在能源费用托管期内的实际消耗量。
托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改造竣工结束后的下一个自然月计算起 年。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协助中标供应商办理电费相关缴费业务,并确认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节能改造方案,提供项目施工的必要条件,中标供应商进行节能改造。 节能改造期: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节能改造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托管期自改造竣工后的下一个自然月计算。(因为供冷季、供暖季不可施工原因,相应工期可适当延长)。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小春、粟慧君、寇明骥、李智敏、黄伟、尹超(采购人代表)、岳川(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价格【】号》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承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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