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莱卡织造智能产业基地一期项目()二标段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安徽莱卡织造智能产业基地一期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方:安徽俊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项目经理: 张梦 质量标准: 合格 工期:总工期日历天,其中深化设计周期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验收合格后个月 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九易庄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项目经理: 赵培亮 质量标准: 合格 工期:总工期日历天,其中深化设计周期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验收合格后个月 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项目经理: 褚国强 质量标准: 合格 工期:总工期日历天,其中深化设计周期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验收合格后个月 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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