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岐江新城号地块住宅项目施工[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重庆黄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省中山市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昆 联系电话:- 招....
快捷阅读